1.使用病毒采样管采样应尽快送检,采集立即进行2-8℃低温运输,病毒样本可置2-8℃短期放置48小时;长期保存应放置-20℃以下的低温条件,-70℃或-196℃保存。其中H1N1病毒颗粒对于-20℃比较敏感,需要低于-20℃保存,如采样后不立即低温运送,或未置于规定温度保存,将会影响病毒后期的分离阳性率。
2.病毒采样管仅用于病毒类样本的采样,严禁用于细菌样本的采样,采样液本身所含抗生素对细菌有抑制作用。
3.病毒采样管禁止直接接触被采集患者,禁止润湿拭子后对患者采样。
4.采集病毒样本时应严格按照采样程序进行,做到采样部位准确,采样力度均一适合,否则会影响病毒分离阳性率。
5.产品过有效期或产品包装破损不得使用。
6.样本进行检测时,应在符合安全级别的实验室进行操作。
7.采样后的病毒采样管在不恰当的温度运送,会引起细菌霉菌增殖,前期采样液中的抗生素会完全抑制样本中的微生物。